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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全市属于国防军事、国家安全等单位所有的各类房地产登记(不包括军队建设开发的商品房转移登记)。
负责市局委托办理的其它房屋权属登记事务。
负责全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;全市房屋面积测量工作。
作为房地产登记机构,登记中心始终把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构建和谐社会,和谐天津,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工作中,坚持高起步,高定位、高标准,以高质量、高效率、优服务为工作宗旨,把提供“零距离”服务,实现登记发证交易工作“零误差”“零超时”“零投诉”为工作目标。锐意改革,不断进取,在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、防范金融风险、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、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。2003年获建设部“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”和“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2005年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2006年获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。
◆◆具体办事指南请登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 |